庞莱臣一家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画作《江南春》,居然不清不楚的出现在了拍卖行上?
捐赠方追根究底,南博这边振振有词,网上吵的那叫一个轰轰烈烈。
今天就来聊聊这事儿。
捐赠的古画神秘现身拍卖行?
今年5月,仇英的《江南春》在北京一家拍卖行的春拍预展上亮相,估价高达8800万元。
但庞叔令——民国收藏大家庞莱臣的曾孙女,却一眼就认出来:这幅天价拍品,就是自己家当年捐出去的东西!
原来在1959年,庞家把珍藏的137件“虚斋旧藏”古画,无偿捐给了南京博物院,其中就有《江南春》。
这是一批极其珍贵的文物,当时南博也开了正式收据、列了清单。
从法律上说,这批画从此就是国家的公共财产了。
庞叔令立即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,在官方干预下,拍卖行紧急撤拍。
为了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,庞叔令去南博核验捐赠品。
然后她震惊的发现,不止仇英《江南春》,还有赵光辅《双马图》、王绂《松风萧寺图轴》、王时敏《仿北苑山水轴》、汤贻汾《设色山水轴》,这5幅画都不见了。
这事儿开始在网上发酵。
面对质疑,南京博物院作出公开回应:这5幅画系伪作,已被剔除并划拨、调剂处理。
但其实,早在去年10月份,庞叔令因关心这批家族捐赠文物,就给南博写过信,想了解一下保管情况,还要求看看藏品清单和实物。
但当时南博根本没理她。
官方的说法没让平息争议,反而因为几个疑点,引起了更大波澜。
第一个疑点,鉴定到底靠不靠谱。
根据现有记录,《江南春》被鉴定过两次,结论都是“伪作”。
于是,南博就按所谓的规定,把这幅“赝品”拨给了当时的江苏省文物总店。
但庞家后人质疑:当年参与鉴定的专家里,有的根本不是书画领域的专家,这个结论到底可不可信?
更关键的是,从鉴定到处理,中间隔了快40年,南京博物院从头到尾都没通知过捐赠方庞家。
第二个疑点,画的去向和价格成了谜。
南博的处理记录显示,一幅被定为“假”的《江南春》,在2001年被江苏省文物总店以6800块钱卖掉了,购买人只写着“顾客”两个字。
而收藏家马未都的说法:文物销售按理该实名,而且就算是仿作,仇英这个级别的画也不可能只值6800块。
一张只写“顾客”、经手人信息模糊的发票,让这幅画从国家库房出去之后,就彻底没了线索。
第三个疑点,另一幅“消失”的画也上了拍。
庞家发现,不止《江南春》,自家早年捐赠的《双马图》也曾出现在拍卖市场上。
这样一来,人们就更要问了:这些当年捐出去的画,究竟去哪了?
由于与南博沟通无果,最近庞叔令提起诉讼。
要求法院确认南博未妥善履行保管义务,并追索画作去向。
对此,网友们的看法各有不同。
但最关键的问题是:馆藏古画为何流向了拍卖市场?
国有藏品的处置,谁说了算?
我们对其中的弯弯绕绕不做评价,就单纯的来给大家科普一下。
首先,国有藏品的处置,绝非博物馆可自主决定的事项。
这里面有着非常明确且严苛的法定程序要求。
根据《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》,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如果要将馆藏文物退出藏品序列,需要先组织专家组评估、经本单位集体研究同意。
如果涉及到接受捐赠的文物,无约定协议时,必须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。
决定退出后,需要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,时间不能少于30个工作日,让大家知情和监督。
其中二、三级文物还要逐级报省级文物部门备案,一级文物需报国务院文物部门备案。
同时,《文物保护法》也明确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、出租、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。
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极少情况下(比如国家调拨、馆际交换等),才能依法进行处置。
其次,南京博物院出具的证伪报告也存在争议。
一是鉴定记录的完整性与留存依据不足。庞叔令一方至今对鉴定结论不认可,他们难以获取完整的鉴定档案进行复核。
二是“伪作”的价值认定过于片面,文物领域的伪作并不是完全没有价值。
一些高仿作品可能保留了当时时代的绘画技法、工艺特征,也具备重要的艺术史研究价值,不能简单的用真伪来直接否定其价值。
南京博物院在处置这5幅“伪作”时,也没有告知庞莱臣家族。
即便当时法规不够完善,这种跳过告知程序的处置行为,也明显违背了藏品处置的基本原则。
而现在对这5幅画作,庞家后人表示完全不知情,南京博物院也说不清去向。
有一些网友认为,既然已经捐赠给了博物馆,那博物馆如何处置也是他们自己的事情。
这种想法是错误的。
从法律层面看,捐赠物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,博物馆通常无返还义务,但这并不意味着博物馆可随意处置捐赠文物。
《文物拍卖管理办法》也禁止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拍卖。
而且南京博物院的做法,不仅于法不合,于情也说不过去。
庞莱臣家族捐赠137件珍贵古画,是很伟大的公益善举。
南博这么做,不仅伤了庞家对心,也坏了自己的声誉。
文物拍卖,红线更严
除了博物馆,网友们关注的还有拍卖行。
拍卖行是不是只要有东西就能拍?是不是能通过送拍方倒查画作来源?
答案也是否定的,拍卖行也有很严格的拍卖流程。
我国针对拍卖行业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,从拍品资质审核、拍卖主体资质、拍卖流程规范等多方面划定了红线。
尤其是涉及文物的拍卖,监管更为严格。
对于委托人,即送拍方,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,都必须对拍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,严禁委托拍卖赃物和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。
简而言之,委托人需要提供拍品的所有权证明,拍卖行才能帮忙拍卖。
一件拍品要成功上拍,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备案程序。
第一步是拍品审核,拍卖行要对拍品的来源、权属证明、真伪、是否符合流通规定等进行全面核查。
尤其是文物类拍品,需区分是否为国家禁止出境文物、是否为馆藏文物,必要时还需报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备案。
接着还要信息公示,拍卖行需在拍卖前一定期限内公布拍卖公告,明确拍品名称、规格、瑕疵、拍卖时间地点等信息等等。
如果出现违规拍卖行为,则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。
常见的是紧急纠错措施。
比如前面提到了有关部门介入后,拍卖行紧急撤拍仇英《江南春》图卷,这是监管部门发现违规拍卖后的常见即时处置方式。
如果拍卖已经成交,关系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成交行为,要求返还拍品。
除此之外还有行政责任追究,更严重的还有刑事责任追究。
历史艺术文物,承载的是民族的文化根脉,凝聚的是前人的艺术智慧。
不管怎么说,每一个博物馆都要尽到保管文物的义务。
这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责任,更是文博机构立足的根本。
参考资料:
1.独家|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为何现身拍卖市场? 艺术澎湃
2.江苏成立专班后,捐赠者后人发声 澎湃新闻
3.明代仇英《江南春》疑云:捐给博物院的画作,为何现身拍卖市场? 央视网
4.最新进展:南博展示证据,《江南春》被2次鉴伪后以6800元售出 南方日报
5.虚斋旧藏古画捐赠人庞叔令对新华社报道的声明 亚洲周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